本报讯(杨 非)为有效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传播疾病,保障公众健康,近日,平桥区卫生局下发通知,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和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该局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废物处理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与当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废物处理和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和监管工作,区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监管工作;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和监管工作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购置必要的设施,规范建设医疗废物暂存处;三是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运送和消毒处置;四是认真对本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据悉,该局还将在4月份组织医政、卫生监督执法、疾控、纪检监察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和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不力、造成危害后果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并公开曝光,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