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 俊)日前,市房管中心针对县区个别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楼现象,表示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购房者权益。
一是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管理。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不准设立营销中心销售楼房,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将预售房屋行政许可文件进行明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购房;开发企业不得聘用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无证人员进行售房,全市商品房销售人员要持证上岗。二是严肃查处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房屋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造成房价畸高的要严肃查处。三是严格落实预售商品房质量责任。预售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购房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四是加大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开发建设单位要保证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在小区配套修建具备水、电等使用功能齐全,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用房等。
据悉,市房产管理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每年对各县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