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 军)2010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业务工作为抓手,以提高干警素质为重点,丰富创建内容和活动载体,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业务抓创建,不断扩大机关文明创建成果。该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不断规范监所管理,切实提高监所执法水平,加强人性化管理,创新工作理念,努力教育、挽救和改造违法犯罪人。以“五五”普法验收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主题活动多样化、每月一法制度化、法律六进常态化、依法治理规范化”的新路子。
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市司法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局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和“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去年,该局共排查矛盾纠纷19186件,调成率达97.1%,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9件,办理农民工案件841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430万元。
发动群众抓创建,不断提升机关文明创建能力。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该局一次性投入几十万元,对“门前五包”地段环境进行了治理,对办公楼和生活区内绿地进行了花草重植。同时,以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科室”评选活动和开展文明单位送温暖、献爱心等道德实践活动,有力地提升了机关干警的文明素养。
重在建设抓创建,不断提升机关文明创建水平。该局充分利用“市民学校”阵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真正把司法行政队伍建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强化措施抓创建,不断加强机关文明创建保障。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联动互应的工作格局。
2010年,该局先后获得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