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发展的轨迹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城市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停滞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初到改革开放前)。经济发展滞后、城乡结构尚未调整,财政根本无法支持也无力支持城市发展。
起步阶段(改革开放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沿海地区的一些地方城市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已显雏形。
提速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这个时期,中央提出沿海开放、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三大战略。
二、财政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一是财政支持城市发展理所当然;
二是城市发展战略已成为国家战略。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更是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
三是城市发展是改善民生的有效方式;
四是城市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增效。城市为财政提供最有活力、最有后劲的财源。城市越发达,对财政的贡献率越大。
三、城市发展资金的筹措
第一,把死钱变成活钱。挖掘企业资源,激活民间资本。
第二,把国家的钱变成当地的钱。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城市设施建设。
第三,把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钱。就是吸引和利用域外资金服务当地城市建设。
第四,把零散的钱变成集中的钱。借助融资平台,发行政府债券,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把潜在的钱变成现实的钱。一是盘活有形资产,使之效益最大化;二是经营无形资产,深入挖掘潜在效益。
四、城市发展资金的管理
做好工程计划。首先要调研好;其次是结合好;其三是要决策好。
做好资金分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做好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前,做好预算管理,重点做好投资估算及工程开工前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程施工中,重点加强现场管理、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管理。工程竣工后,重点做好工程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