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魅力信阳建设,扎实做好法院的审判工作,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我市“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始终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在开展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刑事审判突出针对性,保障治安大局稳定。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民事审判突出有效性,服务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和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制裁各类违法行为,全力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政审判突出主动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案件,支持地方发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突出及时性,维护法律尊严权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依靠政治优势、体制优势解决执行难问题。
——始终固牢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着力在满足群众需求上下功夫。要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准确把握司法为民的重点难点,以化民怨、排民忧、解民难为切入点,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诉讼难问题。切实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加强信访工作上有新作为。落实“四家工作法”,继续推行接待当事人的“三个一”,视当事人为亲人。在丰富为民方式上有新作为。更加注重弱势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突出信阳法院工作特色,继续实施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天平计划”,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强化机制创新这一工作支撑,着力在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上下功夫。明确要求,完成上级任务。注重协调,学会借力。要向当地党委、人大多汇报,与政府、政协、政法各单位多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要注重统筹,并轨推进。既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抓好落实,又要抓好正常的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工作;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对上级法院安排的改革创新项目,全市法院要做到项目分解具体、责任落实到位。明确目标,巩固已有成果。要继续推进司法民主。要继续扩大司法公开。要继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重点,提前谋划工作。要着重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司法公正;要着重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司法高效;要着重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行精细监督;要着重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发挥导向作用。
——始终抓住自身建设这个关键,着力在提升良好形象上下功夫。要在抓党建带队建上下更大功夫。树牢“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队伍建设工作思路,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广泛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争当“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岗位竞赛活动,力争在今年全国、全省、全市政法系统表彰活动中,我市两级法院有更多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干警榜上有名;要在加强司法作风上下更大功夫。扎实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下更大功夫。持之以恒抓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准则》为教材,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常和干警开展廉政谈话,明示党纪国法,敲响清廉警钟,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持之以恒抓制度。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轮岗交流等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腐败。持之以恒抓监督。全面推行分权制衡、案件评查、廉政监察等举措,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适时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持之以恒抓查处。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着力在增强党性观念上下功夫。全市法院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主动为党委出谋划策,主动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主动争取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对遇到的困难和阻力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