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卫东 刘玉成)2010年,固始县检察院始终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采取“先、快、好”三管齐下,实现了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件13人,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线索收集和审查环节突出一个“先”字,改善案件结构。该院一是优先配置警力,确保自侦干警在数量、年龄、学历、待遇等方面优于其他部门。二是优先搜集案件线索,要求每名自侦干警至少摸排2起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全院至少查办2起损害农民利益或破坏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三是优先初查涉农案件,坚持对涉农案件的举报必查原则,对具备初查条件的线索,在3日内开展初查,缩短初查的周期。
在案件侦查环节突出一个“快”字,提高办案速度。该院一是采取“以案定人”的办案原则,根据案情需要,灵活机动地抽调其他部门干警参与侦查,优化办案警力,提高办案效率。二是采取“倒排期限”的综合办案方式,将上级法院、县委、县人大交办的案件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根据办案期限制订相应的侦查计划和实施步骤,确保案结事了。三是采取“检察长负责制”的办案领导模式,严格领导办案责任,对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及早消除社会矛盾隐患。
在案件查办效果上突出一个“好”字,延伸办案效果。该院一是把化解社会矛盾融入自侦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案情,及时消除猜疑,化解可能引发的上访矛盾。二是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从制度和机制上堵塞诱发犯罪的漏洞,督促发案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及时向发案地的乡镇党委政府通报案情,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四是持续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舆论,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为县域经济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