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 焱)按照“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目标,大力传承和弘扬“团结奋进,智慧司法”的光山县法院精神,光山县法院五个“更加注重”扬帆2011年工作。

该院一是更加注重自觉坚持能动司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加大对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维护,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秩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权益;要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法官“六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更加注重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理解和贯彻“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处理案件首先要考虑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做好案结事了人和;创新和完善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努力把纠纷解决在诉前;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法庭作用,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

三是更加注重扎实推进审判科学管理,努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案件流程监督、质量监督、效率监督等工作制度,强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听证等工作机制的创新,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推动执法办案各项环节工作的互动互促,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四是更加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形象。确立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基本思路,以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更加注重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为法院工作巩固坚强的政治保障。始终确保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之下。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积极开展联系、走访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工作;认真办理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经常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视察工作,确保代表、委员的监督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