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和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处李某、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并处罚金3万元和2万元。

李某原居住的江南新村恰巧划入轨道交通12号线大木桥路站动迁安置范围。李某和朋友徐某商量后,决定为仍然单身的李某哥哥办理假结婚,“新娘”必须是有未成年子女且是外地来沪的女子,这样一来李某家安置人口可以大大增加,获得的动迁补偿费也会随之增加。

几经周折后,徐某找到了汤某(另案处理)。汤某瞒着自己的嫂子夏某,偷偷弄到了夏某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夏某子女出生证复印件,然后又通过路边办假证的人做了李某与夏某的假结婚证,夏某子女的假出生证等。一切办好之后,李某将上述虚假材料交到动迁办工作人员手中。2009年7月,李某拿到了动迁款,其中82.5万元是靠李某哥哥和夏某假结婚而骗得。李某给了徐某3万块钱表示酬谢。2010年1月,李某涉嫌造假被发现。

【摘自《文汇报》孙 爽 刘 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