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 胜)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不断强化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该院始终把工作创新、机制创新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检察工作上新台阶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追求卓越,各项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近年来,该院坚持兴废结合、拾遗补缺,围绕日常行政管理,健全了考勤、请假、卫生等制度,制订、补充和完善了12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人手一份,使干警把规章制度记于心,践于行,大大提高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

强化执行力。该院从班子成员抓起,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围绕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制度落实、职责权限和奖惩措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由监察科与政治处、办公室定期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将监控结果逐月通报,形成级级明责任、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体系。同时,制订了“工作问责”制度,对干警履行职责、落实纪律情况进行定期监察和问责,有效规范了工作秩序和干警行为。

完善考核体系。该院围绕实施绩效考核,制订了百分制目标管理和中层干警绩效考核制度,将全年总体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每位干警,实行动态管理,监控部门每月一督促、每季一通报,年终由院考评组根据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兑现奖惩,强化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激发活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