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日前,罗山县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岗位,通过建立廉政教育、权力运行以及评查、督察等多项工作机制,建立防腐墙,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将三项重点工作推向深入,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构建廉政教育机制。该院执行局领导干部带头作出庄重承诺,提出“廉政向我看齐”的口号;重申执行环节的禁止性规定,制订了《执行工作防止消极不作为》、《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制度,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构建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执行干警用权行为。该院坚持做到“三化”,即执行程序透明化、执行权力分配科学化以及执行监督公开化。实行日志制度,执行员对所有执行案件的细节和环节都录入执行日志,便于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对执行个案实行分权,对立案到结案各环节的所有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克服了执行工作的随意性。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执行权科学配置制度、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风险防范制度、对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的分析及责任倒查等八项制度,并狠抓制度落实。
构建评查、督察机制,加大经常性监督力度。该院坚持实行案件评查、差错案件责任追究、执行系统内部督察三项制度,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本级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督察工作。
构建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机制,打牢干警防腐后院墙。该院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要求,高度重视家庭助廉教育,常吹家庭“廉政风”,管好家庭“廉政账”,从严治家,及时提醒督促家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起了家庭助廉的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