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征

一年一度,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春节,即将到来,而放鞭炮也成了人们节日里须臾不可少的仪式之一。如果没有鞭炮声,似乎就没了喜庆味道,缺乏过年的年味儿了。于是,从农历小年到除夕,到正月初一,再到正月十五,鞭炮声声,经久不息,不绝于耳,一派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盛事欢歌之景象。

春节燃放鞭炮始于盛唐,人们用火烧竹子产生劈啪的声音,叫“爆竹”。记得1999年信阳市一度禁放鞭炮,市公安局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鞭炮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据介绍,禁放第一年效果很好,全城没有鞭炮声,是个真正的“哑巴年”。但2002年起,禁放工作遭遇“禁而不绝”的难题。2006年1月1日起,7年“禁放”告一段落。解禁当年,烟花爆竹在市区四处开花。烟花和鞭炮声也引发不少人的抱怨与反感。特别是在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中心城区,小区里、楼道中,那震耳欲聋的花炮声,给人们带来喜庆的同时,也带来不幸与灾难:不是导致火灾事故,就是哪家孩子被击伤;不是刺耳的消防车尖叫声,就是救护车紧急呼啸着开来;有人玩鞭炮却炸伤了别人,有人担心自己的爱车遭受袭击……特别是身居高楼的居民,有的别出心裁,用根竹竿将爆竹送出窗外燃放,如空中惊雷;有的干脆就在楼道里燃放爆竹,直把上下层住户吓得无处藏……上述现象,引发不少“口水官司”。据市环卫处的同志介绍,这两年的春节,短短一二十天里,仅仅是中心城区,平均每天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就多达20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观念也更新了,许多市民对燃放鞭炮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开始禁放的时候,不适应,都还想放,一旦习惯不放鞭炮,也就不想了,还图个清静。”“现在,天天像过年,鞭炮放不放都无所谓。”许多人这样告诉笔者,燃放烟花爆竹的激情淡了很多。当然,燃放鞭炮,既继承传统了,又放松了心情。过年时,人们大多可以放下了手头的工作、学习,鞭炮的爆炸,能打开心灵,让心情舒畅,让很多人都有痛快的感觉。尤其是孩子们的兜里装了或多或少的鞭炮、小烟花,可以到空地去玩,比谁的鞭炮炸得响,比谁的烟花颜色灿,在欢笑声中释放了童心,迎来了新年。

“爆竹声中一岁除”,对于渲染节日气氛、宣泄过年的喜庆心情,放鞭炮则是其他形式都无法替代的。但是,“全城并非你一人。”笔者呼吁:大家在渲染气氛、宣泄喜庆之余,一定要顾及他人的感受,切莫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