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出门,车胎瘪了。日前,湖南省长沙市高桥汽配城有近百辆轿车的轮胎被放了气。不少车主给报社打来电话,反映这一情况。高桥汽配城物业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轿车被放气是因为车主未交停车费。

“放气的人,可能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施工人员说。在这些被放了气的车子上面,记者看到了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此车已放气”的字样,还有一个通知,说从2011年1月1日起,市场开始收取过夜车辆占位费,未及时缴纳的车主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补交,否则按无主车辆处理。

记者来到高桥汽配城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无主车辆的处理方式便是给轮胎放气。“他们不交钱怎么办?我们跟他们说过好多次了,没办法才放的气嘛。他们要是交了钱,我们就帮他们重新打气。”工作人员说,这个收费项目已向市物价部门报批。

物管方这种做法是否太过偏激,业主们又该怎样维权呢?湖南省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翔锋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开发商在建商品房时,公共配套设施应首先满足业主,业主应按规定交纳停车费等费用。但法律并未授权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损害车辆、改变车辆外形的方式来警告业主,这种行为已构成一种侵权,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长沙晚报》陈 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