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正宇 苏良博 黄 伟)近日,光山县为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决定进一步加强乡镇、县直单位科级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并以该县县委、县政府“两办”1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发文执行。
建立定期公开接访制度。今年,该县将每月15日固定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公开接访日(原工作日县、乡两级领导干部轮流接访不变)。科级领导干部全员参加联合接访,现场听取、协调解决群众诉求。当场能够解决的现场研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按照集体会商研究的意见限期给予解决或答复。
建立处级干部下访机制。每月15日该县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到所联系的乡镇或县直单位,指导科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化解越级上访、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重大热点信访问题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会商解决。
实行定期督查制度。该县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群工部将对公开接访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使群众上访变干部下访。组织部门将公开接访成效记入干部政绩,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群工部门将公开接访工作作为年度信访工作奖惩的主要依据纳入考核。
坚持规范运行,干部接访到位。该县重点围绕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环节”,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公示内容和范围,提前3天公开接访时间、联系电话等,在辖区单位、村庄(社区)进行公示,并在接访场所外设置醒目的公示牌。在公开接访时,全体科级领导干部按公示的时间和地点接访,确保不走形式和过场。对接访的信访事项落实包案化解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按照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复杂问题一月内解决的时限要求,确保及时有效地将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目前,该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正按通知要求积极准备,着力做好公开接访工作,力求将群众信访问题化解在当地,确保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