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 旭)去年以来,平桥区在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培养、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尝试,构建长效机制,为大学生村干部们发挥才华、成长成才搭建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2010年,平桥区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意见》,制定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全区选拔的367名大学生村干部中,有研究生2人,本科207人,大专158人,党员188人,为新农村建设输送了一批可用之才。
平桥区严把“分配关”,因地制宜定岗定责,遵循“因村选人,因人定村”的原则,综合考虑大学生的专业特长、本人意愿、基层所需人才类别、安置村环境条件等因素,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需要与大学生村干部群体优势的对接点,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当好农业技术员、当好民事调解员、当好文化宣传员、当好站点管理员。
为确保大学生村干部待得住、干得好,平桥区要求各乡镇为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场所,确保大学生村干部住得下、吃得饱、安全有保障。同时统一为他们办理了工资卡,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乡财政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区委组织部定期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走访、了解,为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扎根农村的信心和决心。
平桥区建立“1+1”帮带制度,即实施领导干部联系大学生村干部制度,每名大学生村干部均由乡镇领导干部联系,结对帮扶,挂钩管理,帮助他们逐步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发展农村经济、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实施“2+1”乡村双挂锻炼培养管理模式,大学生村干部在完成本级任务的同时,积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每周均参加乡镇机关例会。各乡镇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掌握每名大学生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平桥区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参与村支两委班子岗位的竞选,鼓励他们长期在农村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通过选举担任村干部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干部队伍管理,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待遇,探索大学生村干部工资待遇递增机制。探索“大学生→村干部→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干部成长模式,对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明显、群众满意的大学生村干部,列入区管后备干部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破格提拔到乡镇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平桥区还出台了《关于扶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自主创业型、招商创业型、项目创业型、服务创业型的创业模式;实施“四个一”工程,加大创业支持,目前该区大学生村干部在各级涉农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共发展创业项目28个,年创利润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