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长生)为贯彻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要求,确保群众饮酒安全,浉河区商务局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全区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加强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

该局在开展宣传月活动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浉河区政府《关于加强浉河区酒类市场管理的通告》;制作了酒类流通市场管理政策、法律知识展板;编印了酒类流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散发至广大消费者和酒类经营户;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酒类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及其重要意义。二是对全区所有从事酒类经营销售的企业和网点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酒类经营者未进行酒类备案登记非法从事酒类经营活动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四是坚决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等不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