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柳)春节前,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将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
我市将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3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为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3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15元。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2075万元,此举将惠及全市5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去年因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的生活成本。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积极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以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及时发放价格补贴。
为确保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市民政局积极应对物价上涨,严格落实省政府规定配套比例,民政部门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按照确定的补助范围和标准,把政策落实到位,把资金发放到位,努力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切实保证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有效救助,确实减轻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