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委副书记 孙丽平
商城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农业在县域经济中仍占较大比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关系发生变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行土地合作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农业发展新趋势。特别是在信阳市获批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后,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激活,全县掀起了土地流转的热潮。
一、土地流转现状
全县共有耕地5.13万公顷,林地12.06万公顷,水面1.46万公顷,素有“七山半水半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截至2010年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126.1万亩,其中耕地流转30.7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7.9%,林地流转99.2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54.9%。从整体上看,土地流转呈现以下特点:
(一)土地流转速度加快,流转规模逐步扩大
商城县劳务经济发展迅速,农村劳动力输出规模不断扩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不足,成为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的主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分工深化,涉农企业和经营大户旺盛的土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加速流动的主推手。从全县耕地流转单项看,2008年以前流转面积不足10万亩,2009年流转18.8万亩,截至目前,流转耕地量达30.73万亩,土地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流转呈加速趋势。林地流转更展示了巨大魅力,黄柏山林场吸引湖北省麻城市狮子峰林场“入伙”,跨省流入林地10000多亩,达成流转意向90000多亩。
(二)以转包出租为主,流转形式趋于多元化
当前,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按流转主体可归纳为3种类型:一是农户间流转,二是农户与合作组织间流转,三是村集体与合作经济组织间流转。其中以农户转包、出租土地承包权为主,占流转总数的近60%。商城高科农机农艺合作社还叫响了“安心打工去挣钱,商城高科代种田,耕育插收机械化,合作共赢谋发展”的口号,开创了保姆式服务的“代耕”模式,这是一种“准流转”的新形式。
(三)受土地耕种条件影响,流转数量存在差异
土地流转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例关系。经济发展快的乡镇土地流转数量多,劳务经济发达的乡镇土地流转势头强劲。如外出务工农民较多的汪桥镇土地流转22320亩,流转率达72%。土地流转数量还与土地的自然禀赋息息相关。土地开阔、落差不大、适宜机耕、基础设施和肥力较好的农田是“香饽饽”,地势低缓的中北部乡镇土地流转数量明显多于南部山区乡镇。
(四)思想认识有偏差,少数人“惜地”制约流转
少数群众把土地流转当成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调整,造成对政策的误解;有的群众受小农意识的影响,把土地当做“保障田”、“养老田”,担心田地流转后合作组织或种粮大户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拔薄了地力,影响以后的收成;还有少数年龄偏大的农民习惯了耕种劳作,又没有挣钱的门路,把种田作为唯一的收入来源,不愿也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新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稻谷、小麦大面积收割时节凉晒、仓储条件不足,承担风险能力有限,农民担心利益没有保障等,成为土地流转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商城县土地流转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原则,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效益为出发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创新管理,完善服务,增强流转的推动力。一是建立组织,加强管理。设立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组,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组分设有土地流转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土地流转工作。二是搭建平台,规范服务。组建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县、乡成立土地流转中心,行政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开展流转服务。县土地流转中心还设有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调解土地纠纷,化解群众矛盾。三是对口承接,完善体系。土地流转延伸了农业服务机构的触角,释放了合作组织和中介机构的能量,还带动农技、农机、种子、供销、金融等涉农部门,开展政策、信息、技术、资金等多方位的服务。2010年,全县首批建设了137家村级综合服务站,选派大学生村干部任站长,配足人员和设施,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
(二)创新农民非农化机制,实现劳动力转移和增收致富双赢
把解决人地矛盾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着力点,加快农民非农化,增强流转拉动力。一是最大限度“解放”农民。把农民的非农化作为促进土地流转、加速规模经营的重要引擎,积极探索“让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让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的土地流转之路;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二是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大力推进城镇化,积极建设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变农民为市民,促进非农化进程。2010年,达权店、丰集两个乡撤乡建镇;黄柏山管理区投资2300余万元建设桂花新村,对黄柏山村进行整体搬迁,整村农民全部转移到旅游服务业,成功探索出农民“离土不离乡、失地不失业、原地市民化、城乡一体化”的新路子。三是转移农民促增收。通过土地流转,解决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与土地资源有限的矛盾,既开发土地资源的潜力,又激发人力资源的活力,最终达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双赢的效果。据调查,农户流转一亩土地可获得净收益约500元,还能就地或外出务工,每年人均获得万元以上的工资性收入。
(三)创新引导带动机制,促进土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把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引导和带动,启动农业发展的新引擎,增强流转的驱动力。一是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台优惠政策,支持粮油、畜牧、水产、茶叶、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特别是实施“华英农业”富民计划以来,全县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39个,带动土地流转600余亩。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流入龙头企业作为生产基地的耕地达数万亩。山信粮油集团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实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跻身河南省最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行业。二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带动作用强、增收幅度大、运营效果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已有合作组织323家,带动农户近万户。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23家,流转耕地13.6万亩。经营规模100亩以上的农户300户,1000亩以上的农户5户,还有一家合作社经营面积超过5000亩。三是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种植习惯,提高复种指数,激活土地的“冬眠期”。李集乡牵手合作社试种双季稻获得初步成功,第一季亩均单产达1100斤,第二季亩均单产达到800斤。一些乡镇还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集中农户的冬闲田,开展季节性租赁,最大限度地控制耕地闲置,解决了“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人地矛盾。
(四)创新现代农业推进机制,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农民素质,增强流转内生力。一是推行“三位一体”模式。创新提出土地流转、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化“三位一体”模式,三者相辅相成,良性循环,从生产条件、生产方式、生产技术三个方面探索发展现代农业之路。把土地流转作为“三位一体”中基础性、先导性、决定性的条件,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推进。二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走农业内涵式发展之路,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速度,加大机械化耕作推进力度。成立县农机合作总社,各乡镇成立分社,整合了全县农机农技人才和资源。全县各类农机达2.69万台套,农机总动力25万千瓦,机械作业能力达到40万亩。其中,商城高科农机农艺合作社拥有大型农机200余台套,具有20万亩耕地作业能力,拥有“全省仅有,全国一流”现代化育秧、蔬菜种植工厂40000平方米,成为河南省最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提升农民素质。按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要求,着力培养新型农民。开展针对性强、应用性高的农民教育培训。农民的素质提高了,眼界拓宽了,思维活跃了,技能增长了,知识性、技能型农民不断增加,“土专家”、“田秀才”大量涌现。由农民创建的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5家,创办的合作组织100余个。
三、土地流转的趋势及建议
经过近年的发展,商城县土地流转呈现以下明显趋势:以书面合同为依托,流转行为规范化;以转包出租为主流,流转形式多样化;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为流入主体,流转规模扩大化;以流转服务机构为媒介,流转趋向市场化;以减轻劳动强度、增加收益为导向,流转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赞成和支持。针对商城县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土地流转有好又快发展。
(一)丰富土地流转形式
在稳定农村土地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放宽农地承包权和经营权,除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形式流转外,还可在土地权益明确的基础上,允许以抵押、质押、拍卖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增强土地的收益能力。
(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逐步建立和规范农地流转市场,通过以市场为基础的土地流转,促进土地的适度集中和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作用,建立信息通畅、协商对称、服务到位的流转机制,切实保障流转依法有序进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转前准备、转中服务、转后跟踪,加强管理和规范服务。
(三)健全土地流转制度
土地流转已成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同时,还必须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流转行为有法可循,解决纠纷有法可依;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让农民转得放心、转得安心。
(四)保障农民群众利益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把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坚决制止侵权行为,避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五)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不得损害农民流转收益,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应签订内容详细、责权明确的土地流转合同书,并报乡镇管理部门存档;规范基层干部参与流转的行为,基层干部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不损害流转双方利益并防止集体土地权益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