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志强 周 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查案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树立人本意识,着力加强反贪队伍素质建设。一是强力整合队伍资源,为反贪部门注入新鲜血液。该院在去年4月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将3名干警充实到反贪部门担任重要职务,保证了办案的需要。二是大力倡导素质教育,提高干警理论水平。该院为反贪干警学习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坚持正确的教育理念,给予反贪干警充足的学习时间,鼓励他们接受正规教育,目前反贪队伍中拥有法律本科学历的干警占反贪干警总数的95%,并有一名干警攻读武汉大学在职硕士学位。三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干警侦查能力。该院反贪部门通过在内部定期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让部分有经验的侦查人员给全体反贪干警授课,讲解侦查方法,取得良好成效。
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打造精品案件。为将每一起反贪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该院反贪部门侦查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案件证据上狠下工夫,对涉及案件事实的每一个证据都做到“凡证必取、取必穷尽”。截至目前,该院反贪部门所办案件批捕率达到了100%,移送起诉率达到100%。此外,为确保案件能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在侦查过程中,反贪部门还主动邀请本院公诉部门检察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并为下一步的侦查取证工作指明方向,确保了案件的迅速侦结和移送起诉。
树立全局意识,着力构筑反贪案件查办体系。该院反贪部门从加强反贪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凝聚力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五个一”的工作思路,即培养一种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确立一个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营造一种和谐一致的工作氛围,树立一种团结干事的良好形象,形成一股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为确保查办反贪案件时调度统一,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实行指挥长指挥负责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办案部门具体实施、其他部门各司其责的“大侦查”格局。
今年以来,该院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件19人,与去年相比立案数上升33.3%;其中:贪污案件6件8人,挪用公款案件6件7人,受贿案件3件3人,行贿案件1件1人;所立案件中大案9件11人,要案2件,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8.4%。截至目前,所有案件均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侦结率达100%,提起公诉17件21人,法院作有罪判决23人(含往年案件),其中实刑4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