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孙奎,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0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罗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从警以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面对犯罪分子,他刚正不阿,嫉恶如仇,正气浩然;面对人民群众,他心细如微,关怀倍至。由于个人能力突出,孙奎多次被县公安局评为工作标兵,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0年7月被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提高素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从警以来,孙奎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他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为民思想,在他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起违反法律规定、发生执法过错的案件,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他逐渐成为基层派出所执法工作的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

爱岗敬业,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工作中,孙奎凭着认真细致、热情服务的作风,认真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自2008年成为社区民警以来,为了确保辖区的安全,他对责任区进行条块负责、严密防范,并推行了白天重在“看”、夜晚重在“巡”、深夜重在“守”的24小时“全天候”防范模式,收到良好的效果。两年来,其所负责的天元社区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细致的工作,不仅增进了警民之间的感情,改善了警民关系,在感情上也得到了群众的回报。天元社区有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李某,觉得别人看不起他,破罐子破摔,整天游手好闲,给社区群众造成不安。孙奎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他谈心,帮他找了一份拉沙的活,并凑钱为其购买了一辆拉沙的车,使他渐渐树立了生活的信心,现在他逢人便说:“我要是再不好好干,都对不起孙奎。”孙奎的努力工作,得到了社区内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辖区内一有什么情况,群众都争着向孙奎反映,许多居民说:“孙奎做事认真负责,这样的好警察,我们信得过,有了他,我们睡觉都感到安稳。”

无私无畏,做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工作中,孙奎敢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仅2009年以来,他配合所内其他民警破获刑事案件120余起,抓获各类逃犯18人,其中他亲自抓获外省逃犯4人;打掉6个盗窃犯罪团伙,其中他亲自抓获在城区疯狂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和王某等人,破获盗窃案件20多起。2010年8月7日下午,孙奎在辖区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录入的暂住人口信息禹某(男,42岁,罗山县竹竿镇人)系2004年因职务侵占被上海市公安局上网追逃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孙奎立即带领民警对禹某进行布控,发现居住在罗山县城关镇天元社区某小区的禹某家中空无一人。经走访小区群众得知,禹某白天很少在家,夜晚偶尔回家,孙奎便在其家附近进行蹲守。连续三天,禹某没有出现,直到8月10日凌晨5时,禹某才从外边匆匆忙忙回家,当禹某回家拿到衣物准备外逃时,被一直蹲守的孙奎等人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禹某对其2004年9月在上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以人民群众的心愿为自己最大的心愿,把自己的心愿化作千家的欢乐、万家的平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面对今后的工作,孙奎并未躺在功劳薄上,而是提出了更高要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