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期间,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家长排起了长队。 本报记者 赵 锐 摄

□本报记者 赵 锐

“不满12岁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 “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车内”、“不得将未满7周岁的孩子长时间单独留在家中”……这些都是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的亮点。《条例》根据河南省情,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到地方性法规之中。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更注重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人性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细节作了更详尽的规定。修订后的《条例》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心理、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在我市中心城区第三小学校门口,记者采访了一些家长和低年级的学生。王女士说,新《条例》的实施无论对未成年人还是对家长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我的孩子今年6岁了,虽然我从没有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过,但坐车时让她单独坐在过副驾驶位置上,以后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了。上二年级的杨皓告诉记者,爸爸妈妈从没有单独把自己留在家中,但乘车时他喜欢坐副驾驶位置上。刘女士则说这两条规定都不错,但关键是咋监管。不让孩子坐副驾驶座,还好说,可把孩子单独放在家中,如果不出事,谁会知道。

11时30分许,正是放学时分。很多低年级孩子高兴地跑到家长停车位置,拉开车门就坐到副驾驶痤位置上。有的家长甚至主动将副驾驶位置一侧车门打开,让孩子上车。中午12时许,高年级的孩子也放学了,孩子选择坐车位置和低年级的差不多,超过六成的学生选择副驾驶座位置。记者看到少部分家长会让孩子坐在后排位置,但是不管是坐副驾驶座位置或者后排座,记者发现让孩子佩戴安全带的比例非常少。对于孩子坐副驾驶座位置不安全的情况,记者采访3个接孩子的家长,他们都觉得不安全,但是平时没有特别注意。记者还在一家幼儿园门前采访了几位家长,看到听到了类似的情况。

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副驾驶座是汽车上最危险的位置。有专家曾通过试验得出结论:坐副驾驶座位置的孩子,受到致命伤害的可能性比坐后排高60%左右。对此,《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座位置乘坐。

校园安全问题也是这几年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从3月23日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到4月30日山东潍坊校园惨案,在不到40天的时间里,全国发生的5起校园惨案揪紧了家长的心,在市内各中小学校门口,每天接送孩子的家长都排起了长队。

“不放心啊,我是天天来接送,一点儿都不敢松懈。”学校门口等孩子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来接孩子的还有许多老人,说起校园安全,大家非常担心,虽然知道学校已经采取了严密的安全措施,但仍不放心,必须上学时“送到校门口看着进去”、放学时“站到校门口看着出来”才能安心一些。一位李姓家长对记者说,如果真能做到像《条例》中规定的那样,做家长的就省心多了,至少孩子在学校是受到保护的,是安全的。

保护校园安全,既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又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为此,在《条例》中加入了校园安全的内容,特别规定了学校、公安机关的职责。

《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寄宿制学校应当建立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

“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中小学校校园或其周边设立警务室或者治安岗亭,帮助和支持中小学校建立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并配备相应专业安全保卫人员和必要的防护装备。”

据了解,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虽然已经正式实施,但是大部分学校对新《条例》的宣传并没有全面开展,采访中,还有许多家长和孩子并不知道新《条例》的一些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