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向艳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光山县及时下发通知,认真部署,扎实推进,保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清理责任。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政府办、县档案局等单位配合的清理工作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作为清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考虑,组织召开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清理的范围、标准、方法和步骤,掌握政策界限。

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清理效果。县政府法制办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置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考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来推动。凡是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内在要求、不切合光山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均在修改或废止之列。

理清工作思路,科学高效清理。为保证清理工作快速、有序开展,针对由多个部门联合制订、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订、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并与相关部门搞好对接,避免重复上报以及清理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发生;对于由县政府、县政府办牵头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办集中进行清理。各单位对于做出废止和修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说明清理理由及相关依据,确保清理工作扎实开展。

适时公布结果,建立长效机制。此次清理共审查2009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订的各类文件43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15件。经过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181件,待修改3件,废止43件,其余88件因工作任务完成自动失效。清理结束后,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县政府公布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各界查阅。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要求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