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11月30日,共青团信阳市委决定,授予朱海兵同志“信阳市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以树立青年典型,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学习英雄见义勇为的高尚道德品质。

朱海兵现年39岁,是信阳供电公司农电服务中心王岗供电所农电工,家住平桥区王岗乡山头村朱庄组。2010年11月10日夜,窃贼偷窃朱海兵邻居财产时被朱海兵发现,朱海兵奋不顾身地与歹徒搏斗,身负重伤,腹部伤口深达12厘米,失血量约1000毫升,左手也被严重刺伤。

朱海兵的壮举在我市广大青年及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他敢于同破坏社会治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自己的鲜血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英雄赞歌,可歌可泣的事迹展示了当代信阳青年高尚的品质和崭新的精神面貌。

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向朱海兵学习,学习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人生追求,坚守价值取向,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广阔胸怀;学习他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踏实勤恳、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把英雄精神化作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努力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为建设魅力信阳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