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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铁璜说,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会后,要把这个办法全文向社会公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都要切实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姚铁璜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体现了对代表负责、对人民负责。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办理不认真,行文不规范,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够,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重答复轻办理等问题,有关部门务必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克服,以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姚铁璜最后说,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人大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广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座谈讨论、提出建议意见等形式,广纳民意、广聚民智,为科学审议制定好更加符合全会精神、更加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加符合全市人民根本利益的“十二五”规划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又讯(记者 黄 铎)11月30日上午,信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等。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注重消防设施与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排查整改消防隐患,消防工作社会化氛围日益浓厚,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升。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冀荣作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种类案件54123件,其中一审案件3793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0%。为做好立案工作,市中院规范立案审判职能,健全立案信访机构,全面实施流程管理,强化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市中院在省高院开展的集中接访活动中成绩突出,结案率100%,居全省第一位。
市政府副市长李水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了17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其中议案转建议45件。按建议涉及的内容分:农业、林业、水利方面23件,占13%;劳动、人事、民政方面21件,占12%;工业、交通、电业、旅游方面34件,占19%;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31件,财经方面24件,城建环保方面28件,其他方面18件,上述建议分别由市县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满意率接近90%。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付兵作了关于《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稿)的说明的报告。报告认为,《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意见稿》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后,印发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各委室征求意见,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预审,最后形成《办法修订稿》。办法修订稿共六章二十一条,主要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范围、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标准和审查结果的处理等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分别对以上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审议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市消防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大家建议,要继续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要以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为核心,坚决筑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要以完善消防基础为保证,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大力提高装备水平。要以着力打造消防铁军为动力,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在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在建设立案窗口树立新形象上下工夫,不断提高立案信访窗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在化解立案难题满足新期待上下工夫,继续落实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民立案制度。
在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途径,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办理责任,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代表提出的问题,努力实现从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切实提高代表满意率。
在审议关于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稿)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监督职权。特别是监督法出台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为契机,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