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泽勇 孙佳懿)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新县公安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四抓”,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抓苗头,构建调解信息网络。建立预防民间纠纷激化的严密防线,形成耳聪目明、快速反应的调解信息网络,是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的重要手段。该局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使调解组织的视野进一步扩大,把触角延伸到村组、楼院、企事业单位,设置治安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形成完备的矛盾纠纷的信息反馈系统,从而及时发现纠纷苗头,主动开展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进一步激化。

抓重点,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该局坚持因时、因地、因人预防的原则,逐人、逐户对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分类、汇总,逐一落实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对辖区情况做到“四个清楚”,即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底数清楚;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清楚;对失足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底数清楚;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群众性纠纷清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调解不了或应由有关部门处理的矛盾纠纷,派出所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抓调解,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对于有激化征兆的矛盾纠纷,该局基层派出所积极做到“快”、“敢”、“稳”、“细”、“准”、“紧”、“防”。“快”就是对正在发生的易激化纠纷,闻风而动,立即赶赴现场,制止事态的发展。“敢”就是面对险情,敢于挺身而出,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发扬大无畏的精神,冷静排险,制止事态扩大,为进一步做好疏导工作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稳”就是稳住当事人,防止当事人铤而走险,行凶杀人。“细”就是耐心细致地做疏导转化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使双方当事人明大义、识大体,消除隔阂,息事宁人。“准”就是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促使当事人思想转化,打消激化念头。“紧”就是各个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特别是对群体性纠纷,积极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工作,防止矛盾纠纷。“防”就是易激化纠纷调解处理后要及时回访,发现有反复苗头时,及时做工作,以巩固调解效果。

抓治本,提升群众法律意识。预防纠纷激化关键是立足治本。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最积极、最根本的措施是用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教育公民,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法制和道德观念。该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县205个行政村和各村民小组及8个居委会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调处,并与开展文明户、五好家庭评选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各项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达到调解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截至目前,该局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化解成功率在90%以上,有效预防了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