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检察院检察长 黄金山
固始县是河南第一人口大县,人口168万,是“根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著名的中原侨乡。固始县检察院有检察干警83名,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五。检察干警少,但是人口大县案件基数大,我们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在全市最多,案件总数约占全市十个县区检察院案件总量的1/6强。办案任务多,维护稳定的任务也相当繁重。
一线办案部门人少、受理的案件数量多是我院的特色。我院公诉科现有办案干警8名,而2009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1案642人,人均办案50多起。工作量大、办案任务很重,但这一点难不倒我们固始检察人,我们有“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固始精神。办案干警都能处理好利益关系,认真干好本职工作,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某涉黑一案时,该案侦查卷宗有30多册,堆积起来有一人多高,且该案涉及罪名多、适用法律复杂,仅阅卷就要占用不少时间。我院的几位主诉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查,提前完成了8万多字的案件审查报告,为该案顺利起诉至法院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开展办案业务过程中,我们也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我院特点的工作方法,即构筑“三个通道”,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对交通肇事、过失犯罪、轻伤害案件等轻刑犯罪实行“高速通道”办理,加快案件消化处理进度,节约诉讼成本,解决案件多、办案人员少的难题;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能不羁押的就采取非羁押方式进行诉讼,对不是必须扣押、冻结的物品不实行扣押、冻结等措施,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减少了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加快自侦案件的消化处理;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建立犯罪批捕必要性说明工作机制,尽量采取非羁押或非刑事化处理,开展“亲情通道”办理,对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并对其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如李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我们对其适用了轻缓刑事政策。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李某的父亲在外地服刑,母亲改嫁他乡,监护人是其年过七旬的奶奶,温饱问题难以保障,我们便主动与李某居住地民政部门及村委会联系,帮助其解决了生活困难,并多次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避免其重新步入歧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有了良好的案件办理机制,案件多但办案效率高,同时我们对办案质量要求更高。我们以院监察科为办案质量管理中心,强化案件质量责任,把案件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办案部门和岗位,形成“人人身上有压力、人人心里有动力”的局面;要求每位办案干警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我们还以党员模范先进事迹带动青年干警干事创业,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提高案件质量。我院先进模范“白洁式女检察官”王春梅,17年如一日,审结500多起刑事案件,无一起错案发生,将1000多名被告人送上法庭,无一人被判无罪。办理案件之多、案件质量之高,这背后的付出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案件再多,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绝不能重数量、轻质量。我院还先后出台了《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审查意见呈批件》、《案件质量预警通知书》、《干警执法档案》等文书和案卡,保证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定期复查;对公诉案件判决(裁定)、起诉书、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意见书按时审核;对主诉、主办检察官案件质量跟踪检查,开展监督工作。同时对重点督察案件要求相关部门按时将办理情况向监察科反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良好的工作机制、踏实的工作态度,案件多一点,办案干警无人叫苦叫累;相反,在我院开展的问卷调查中,干警的工作满意度还稳中有升。2009年,我院共办理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危害能源和生态环境渎职案件1件3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刑检部门办理批捕、起诉案件近800起,无一起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