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金磊)近年来,潢川县政府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通告》,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守操作程序,严格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实现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和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从严审核,把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关。该县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拟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要求其必须首先参加本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后,参加由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方可发放行政执法证;未经执法培训或者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

严格监督,把好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监督关。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为核心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通过对各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评比、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有不亮证执法、有证人员与无证人员混合执法等情况时,坚决予以纠正或收回其执法证件,对情节严重的,及时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切实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落到实处。

严密管理,把好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关。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仍不能达到执法条件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收缴其持有的执法证件,并在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在线查询系统中删除其信息。实行执法人员离岗报告制。当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辞退、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时,由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并收回其持有的行政执法证,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