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强)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切实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该院紧紧结合有关监管场所发生的责任事故,教育监所检察干警及监管干警牢固树立看守所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事关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
抓制度建设,使看守所检察工作有章可循。看守所检察工作制度就是看守所检察工作应当如何开展的准则及措施。制度是工作的保证,没有制度或制度不健全,就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工作就会流于形式。为此,该院今年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监所检察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处理及纠正事项登记制度、定期总结制度等。
抓沟通与协调,使看守所检察工作形成合力。对看守所的检察监督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检察机关必须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发挥沟通与协调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为此,该院在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汇报监所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武警中队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抓素质提高,向素质要警力。基层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督任务重及人员老化的现象,对此,该院积极选送监所检察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历教育,并把法律素质较高的年轻干警充实到监所检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