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马 帅)光山县马畈镇积极行动,采取措施,确保实现“沟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该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引导,与群众充分协商,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群众的积极性,用民主的方法引导、组织群众,自觉自愿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村充分利用“4+2”工作法,启动“一事一议”,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禁止任何村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