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 俊 晓 光)今年以来,市房管中心党委按照信访“四家工作法”要求,用“情”搭桥,以“勤”化访,使许多疑难信访在短期内得到彻底解决,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163起,解决“信访积案百日攻坚”重点疑难信访问题2件,圆满完成“信访积案百日攻坚”任务。
今年以来,明港镇李某某多次信访反映其与明港房管分局工作关系问题,该中心进行了深入细致调查得知,李某某于1985年10月被招收为原信阳县明港房管所生活资料青年门市部大集体工。1986年,原明港房管所生活资料青年门市部解散,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业问题,明港房管所和明港部分单位达成以租房带安排人协议,将李某某安排到明港服装厂上班。后因该单位效益不好,服装厂破产,李某某下岗。明港房管所生活资料青年门市部是计划经济时期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性质是大集体,当初成立的目的是解决内部子弟待业问题,李某某等大集体工不在房管所人员编制内,不是正式职工,也没有正式的人事档案。
为解决此次信访问题,该中心主任曹德前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听取情况汇报,并安排专人多次到李某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解释政策,争取理解,同时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和计算,并按人社局处理意见,2010年10月以前李某某的养老保险单位补交部分由明港房管分局交齐,2010年以后由明港房管分局和平桥区政府共同为李某某提供公益性岗位,解决其基本生活和养老医疗保险问题,李某某满意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