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成全)近年来,固始县纪委在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落实过程中,严格实行五项制度,确保处分决定不打白条,不流于书面形式,有效地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实行处分决定送达回执制度。该县纪委在党政纪处分决定作出后,按照规定,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填写《处分决定执行回执卡》,确保处分决定送达到位。
实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该县纪委下达处分决定的同时,要求下级纪委(纪检组)将处分决定按规定的时间、范围和程序宣布,并将执行情况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告县纪委审理室。
实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制度。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事等部门,便于及时对受处分人员有关的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实行处分决定落实情况检查制度。每年由县纪委牵头,会同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对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受处分人员的案件档案、人事档案及相关单位财务账目,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执行到位。同时,对执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部门对被处分人员的惩戒措施执行不到位,经督办仍然拖延办理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