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监所部门加大了刑罚执行监督力度,采取“四对照”的方法,杜绝了违法留所服刑现象的发生。“四对照”即重点对留所服刑人员交付执行的余刑与判决、执行通知书对照;留所原因与相关机关证明对照;改造岗位与审批留所原因对照;审批权限与审批意见对照。

(魏 霞 王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