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长铎)我市境内库区河流众多,大、中型库区、湖泊及淮河等重要水域的沿岸群众将渡运作为出行的交通工具。为确保人民群众渡运出行安全,市海事局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加强渡口、渡船改建,提高渡工综合素质,规范渡运安全管理,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2006年以来,我市海事部门对全市125道渡口、207艘渡船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治理,成效显著。5年间,我市渡运乘客约450万人次,无一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我市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在地方政府主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我市海事部门对已经渡改桥、渡改路,当地群众不再依赖于渡运出行的52道渡口、134艘渡船予以撤销或取缔。对经县级政府批准保留的73道渡口、73艘渡船,按照“有一个候船棚、有一个斜坡道、有一块渡船名称牌、有一块安全告示牌、有一艘合格渡船”的“五有”标准,督导地方政府依据项目投资方向和建设标准实施渡改、船改工程,并建立健全县、乡、村、渡工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渡运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免费举办安全渡运培训班、现场培训、考证资格渡运等手段,提高渡工综合素质。
5年来,我市海事部门累计争取上级渡改、船改资金1125万元,免费培训渡工近500人次,有水上渡运的县(区)政府全部建立了水上安全管理四级责任制,水上渡运安全管理责任明晰,渡船适航,渡工适任,渡运安全基础设施大幅改善,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