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 志 强)年逾七旬的李钟(化名)因家庭贫寒,为了挣钱,就想出了伪造他人欠条的歪招。11月8日,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理。
已经73岁的李钟有一个爱看报纸的习惯,在报纸上经常看到一些经济纠纷的案例。2009年10月的一天,李钟想起老友叶某家庭比较富裕,又不好意思向其借钱,于是模仿叶某的字体,伪造了一张2300元的欠条。随后,李钟将叶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2300元。接到应诉通知书后的叶某莫名其妙,恳请法庭对借据的真伪进行司法技术鉴定。经鉴定,借据中签名非叶某所写,系伪造的。在证据面前,李钟只好道出实情。主办法官了解到李钟的家庭情况后,鉴于其主动承认错误,且年事已高,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