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辉霞)为确保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安全,我市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并要求列入今年整治重点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加快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为推动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根据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市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加强了环境执法监管,依法关闭了息县张陶乡再生铅厂。7月2日,固始县环保局对固始中原蓄电池有限公司下发了《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月12日,市环保局对平桥长信蓄电池有限公司下发了《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8月13日,对信阳市云龙电源有限公司和商城县毅力电源有限公司分别下发了《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个《通知》分别要求这些蓄电池企业实行停产整治。
为确保完成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今年10月11日至12日,市环保局组织建设监督科、污染控制科、法规科、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对这4家蓄电池企业落实停产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4家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随后,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市没有列入今年整治重点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了督查,要求相关县区环保局和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执法监管,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安全。
10月29日至30日,省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对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并现场抽查我市3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治理情况。省督查组对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关于涉重金属污染整治措施硬,“环保专项行动”行动快,成效明显。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