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夏宗明 李永佳 冯德平)针对少数项目建设主管单位管事不管钱、财政部门管钱不管事以及监察部门监管“两张皮”的现象,今年以来,新县纪委监察局狠抓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了该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
事前严格申报审查程序。该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查制度的通知》,规定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在工程实施前必须进行申报审查,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准备实施或进行招投标前,必须上交申报该项目的相关材料,经领导签批后登记备案;凡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还必须在新县人民政府网和新县纪委红城清风网等媒体上公示后方可实施。同时,该县还对未经申报审查就开工或私自招投标等不规范的工程项目严肃查处,确保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性。
事中参与全程监督。为确保投标程序依法合规、评标标准公平公正,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检察等部门对招投标实施全程监督,对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或委托代理中心召集财政、税务等部门参加的竞标资格会审进行重点监督,并对竞标企业资质进行严格审验;严厉打击借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或借用资质分包和转包,或以其他方式虚假招标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防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项目化整为零,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挤潜在投标人;现场公布项目合同内容,监督业主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经济合同,该县有效经济合同签订率达100%。
事后规范资金管理。为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政府投资安全,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基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完善县级财政报账制的通知》,规定全县所有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必须建立资金辅助账,强化对财政资金的跟踪监管;要求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资金直接支付至物资供应商或提供劳务的中标企业。
据悉,通过加强监管,该县纪委监察局已备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16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4个,涉及项目资金1260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