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明华)日前,固始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当前公安创新社会管理和警务机制改革形势,坚持“一个原则”、“两项制度”、“三个挂钩”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公安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制。

“一个原则”,即按照“统一领导、人人参与,奖优罚劣”的原则,出台了民警绩效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两项制度”,即坚持月考核与年考核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制度。每月按综合得分情况逐人排名,年终进行总考评;坚持定期抽查、指导制度。赋予局考评办抽查权,负责对民警工作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督促检查。“三个挂钩”,即与民警政治荣誉挂钩,规定评先、记功的民警,一律从考评得分靠前的民警中产生,有效解决了以往“轮流坐庄”现象;与民警经济利益挂钩,对连续3次排名后十名的民警停发年终奖金和第13个月的补助;与干部任用挂钩,对连续3次年终总排名后十名的民警除取消评先、记功资格和停发奖金补助外,还予以全局通报批评,且不会提拔重用。

通过推行公安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制,该局打破了“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内在动力,警务工作效能和队伍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