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 平)10月26日,市检查组在信阳供电公司检查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后,充分肯定了该公司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上所做的工作。
信阳供电公司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于2007年年初,其所管的8个县供电企业按照程序于2008年全部签订了此项合同,实现签订率达100%,合同覆盖率达100%。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女职工特殊利益,激发了女职工建功立业的热情,涌现出大批女职工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其中,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1个,河南省巾帼建功立业示范岗1个,信阳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2个,并荣获全国能源化学系统先进女职工、河南省女职工标兵、河南省电力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和信阳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成为推动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