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23日电(记者 杨 华 刘 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23日在四川省雅安市举行的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上说,随着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国生态补偿立法工作已全面展开。
杜鹰说,今年1月国务院将《生态补偿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并在4月下旬启动了《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多个专题调研小组分赴13个省市进行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此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就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4个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许多省、区、市都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开展了有益的探索。
杜鹰说,随着生态补偿试点取得新进展,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也已初步形成。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主体功能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西部大开发中的一项重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