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芹伶)今年以来,光山县法院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了党组织建设的新突破、服务群众的新进展,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上取得新的进步。
该院一是在政治思想上“创先争优”。该院党组、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通过强化学习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党员干警的政治素养。二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上“创先争优”。将“创先争优”的要求明确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中,细化到各个岗位职责,具体到各项工作的效能上,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把工作实绩作为“创先争优”的评价标准。三是在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坚持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注重加强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注重教育培养年轻干警,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保证党员质量;注重利用重大节日组织党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吸引力;注重挖掘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深入持续开展“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廉洁执法”的“四带头”活动。四是在健全和落实制度上“创先争优”。以全省法院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公正廉洁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注重督察问责,强调跟踪问效,着力提升制度的执行力,提高办案、办事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廉政监督员的监督职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履行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和廉洁执法教育,发现违纪现象的苗头,及时诫勉,积极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坚决遏制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彰显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