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晓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正式提交《关于逐步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的建议》,认为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应该提上议程。其理由是:电信服务的成本较以往有了大幅度降低,而固定电话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长期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据10月12日《人民日报》)

在经济学理论中,“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一般而言,“租”是指由于占有某种特殊经济资源而带来的收入。去工厂上班挣工资是由于自己的劳动力资源而取得收入,但这个收入不能算“租”,而是叫“工资”,因为你的劳动力资源并不特殊。但如果是歌星上台演唱、拍广告挣到了比你的工资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个收入里就有了“租”的存在,因为明星所依靠的资源是特殊的,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周杰伦、姚明。

笔者曾经不理解,每个月无论用不用电话都要付出的这一部分费用为什么叫“月租”,大家说,因为你占用了人家的一个号码,占用一个号码都要收费,号码这么多,岂不是每个月白白地就可以赚很多钱吗?后来才明白,由于通讯运营商拥有了垄断的力量,要想得到通讯服务就要付出这种固定费用。本来并不稀缺的号码,由于垄断的原因,也成了收租的根据。

专家的意见是:号码也是一种资源(是否是稀缺资源自有公论),为了防止有些用户占着号码不打电话,或是一个人占用很多号码,所以要收月租。这个意见是不正确的。因为使用号码要买电话,难道会有人花钱买了电话而不用吗?月租的根源还是在于通讯服务商的垄断力量。

具体地说,收取月租是服务商的一种定价策略,经济学叫“二步定价”,就像进游乐场一样,进门要收门票,去玩过山车要再买过山车的票,去划船要再买划船的票。如果只要一张门票,这张门票就应该是里面各种项目收费的和,而这样就会使不想玩某些项目的游客不进游乐场。分两步收费可以吸引更多的人进来,而且经营者从仅仅入场的游客身上就可以收到钱。这也是一种“价格歧视”,打电话时间越长,平均通话成本就越低。

在经济学中,有一些产业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如通讯、水、电等产业。由一家经营时,只需要铺设一套管网,由多家经营则要重复建设,造成效率损失。一般而言,政府要做的就是在两者之间权衡,取一个可以接受的中间地带。水、电的网络铺设成本很高,所以就一家独营,通讯的网络铺设成本较低,所以就多家并存。一家独大时,需要政府进行管制,改变价格要开听证会。而多家并存时,政府就没有必要在价格上过多干预,更没有必要坚持近10年前的价格标准。当市场出现问题时,要慎言管制,因为问题往往出现在管制上,月租太高与价格制定时的官方背景不无关系。

(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