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静)今年以来,罗山县政府共投入101万元专项资金,资助33925名农村困难群众(包括农村残疾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
通过“新农合”、“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道覆盖,保证了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有病得到及时医治和救助。同时该县明确了医疗救助的对象、病种和标准,建立了乡镇和县级日常医疗救助对象台账,按年度最高标准下拨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给困难患者家庭带来了福祉,庙仙乡黄家明一家祸不单行,黄家明患肺癌,爱人杨世凤患尿毒症,儿子黄庭军患尿毒症,一家人每年治病要花大量的钱,给家庭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困难,生活难以维持,该县民政部门了解了他们的情况后,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为一家三口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共计救助9700元。黄家明无限感激地说:“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挽救了我们一家人的生命,我们永远铭记党和政府的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