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最近颁发了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制定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信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张继敬。

问:请简要介绍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基本情况及《办法》在创建活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是我们特有的政治优势。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蓬勃兴起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双拥工作的一个创举,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全国连续7次命名双拥模范城(县)之后,为使这一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1993年11月颁布了《办法》。进入新世纪以来,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办法》于2002年和2006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办法》的颁布和施行,使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推动了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和军队的改革与建设。

问:这次修订《办法》、制定《标准》,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第一,更好地体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修订《办法 》、制定《标准》,使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从指导思想到命名标准、评比方式等,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保创建活动的正确方向。第二,更加紧密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修订《办法》、制定《标准》,使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促进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在服务国家和军队改革建设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三,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上一次命名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已达到355个,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这是当前创建活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通过对原《办法》进行修订,采取更加严格的考评标准、规范的推荐程序和有效的管理措施,来提升创建活动的质量,保持双拥模范城(县)的先进性。第四,科学规范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推荐工作。从近几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情况看,由于原《办法》规定的命名标准比较原则,使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考评范围难界定、考评标准难把握、考评重点难突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完善政策规定。因此,这次在修订《办法》的同时,制定相配套的《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考评指标,以增强考评推荐的科学性、规范性、操作性和权威性。同时,这次修订《办法》和《标准》充分吸收了各地各部队的经验和做法,把实践成果上升为政策制度,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实践性。

问:这次修订《办法》、制定《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答:重点把握的原则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适应双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力求解决双拥工作遇到的现实矛盾和问题,注重两个政策性文件的相互衔接。如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和随军家属的就业,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落实,深化改革带来的军地利益矛盾增多等。《标准》是对《办法》中命名标准的细化量化,是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推荐的具体操作规范,二者衔接配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命名表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问:和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了哪些新的规定?

答:新《办法》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了新规定:一是首次确定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命名数量。原《办法》对双拥模范城(县)的命名数量没有明确规定,每次命名表彰,都以上届数量为基数不断增加。从1991年全国首批命名10个起,到2007年已达到355个。为了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新《办法》明确规定“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数量控制在纳入考核评选城(县)总数的15%以内”。二是新增了不能申报和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两种情况,即“残疾退役军人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两种不能申报和推荐。这有利于推动这两项工作在各地落实。三是明确了要对拟命名表彰城(县)进行抽查考核。以往命名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推荐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全国双拥办只对各地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之后按程序报批,基本以各地上报的意见为主。新《办法》规定全国双拥办要对各地推荐的命名城(县)进行抽查考核,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考核推荐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命名表彰的质量。四是建立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年度抽检制度。这次明确规定全国双拥办每年要对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进行抽查。这样规定,有利于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既在“评时”做好工作,更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做好经常性工作上,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问:据了解,制定《标准》尚属首次。《标准》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标准》主要是对《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细化量化,并增加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加分项目。一是细化了考评指标。按照《办法》第十条关于双拥模范城(县)基本标准的规定,《标准》的考评指标由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拥军工作、拥政爱民工作、落实政策法规等8个方面组成,并细化为62项具体指标。二是确定了各项考评指标的分值。在设计各项考评指标分值时没有平均分配,而是对地方支持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部队参加和支援地方建设等分量较重的工作,以及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程度的指标,赋予了较高分值。这样有利于引导各地把握工作重点,增大对分值较高指标的关注和投入,促进双拥工作落实。三是明确了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了增强评选推荐的透明度,扩大全社会的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特别是优抚安置对象和基层官兵的意见,专门设计了群众满意度测评项目。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等方式,分别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当地军政军民关系进行测评。这样有利于增强评选推荐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优抚安置对象和基层官兵的话语权。此外,为鼓励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取得突出成效的城(县),并考虑到各地各部队双拥工作任务轻重和工作量大小,设计了6项加分指标,以调动各地各部队高标准做好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