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春珍 崔竣杰)9月30日下午,浉河区法院刑二庭首次利用庭审网络直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对庭审全过程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被告人张某于2010年2月7日19时20分驾驶一辆大型客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时,在机动车道内将横过公路的行人竹某撞倒,造成竹某死亡的重大事故,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竹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发后,被告张某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10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认为被告张某肇事后主动投案自首,且当庭认罪,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决定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浉河区法院利用庭审网络直播的形式审理案件,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社会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