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正宇)今年以来,罗山县公安局在强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以公开规范为前提,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实施“阳光警务工程”,提高了执法公信力,提升了群众满意率。

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和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该局紧紧依托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思维,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该局高度重视,投资10余万元,为各派出所制作警务公开栏,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理念,设立值班室,设置咨询服务台和警情播报专栏,定期播报辖区警情和民警提示防范工作,各种规章制度、办事、办案流程上栏上墙,凡是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公开承诺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便民服务体系快捷高效。该局积极改进户籍、出入境、交通、消防等服务工作,对公安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简化、放权、提速,出台高效快捷的便民利民新举措,通过局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借助各种媒体宣传,向社会公开承诺便民利民十件实事。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各项新举措的落实主动抓、强力抓、持续抓,建章立制,严格奖惩,有的放矢,提供真诚服务,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一线窗口单位开展延时服务,定期上门办牌办证服务,车管所落实“一二三”办事制度,并推出“流动车管所”服务,开辟出入境、消防办证“绿色通道”等。

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服务质量。该局坚持“从严治警、学习育警”放在首位,坚持打造学习型队伍,经常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专题活动,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上级公安机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开展大讨论活动,要求每位民警写出心得体会,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旺盛的战斗活力。建立执法案例评析制度,把好“规范关”、“质量关”、“监督关”,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方位全流程接受群众咨询、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现象,实现让群众明白、放心、满意的根本目标。推行阳光警务,促进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了群众满意率。近年来,该局在全省公安机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群众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位居全市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