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宁)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活力,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市司法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导向,按照“我承诺,你监督,争先进,求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

制定承诺立足“实”。为确保党员公开承诺不流于形式,该局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开承诺的准绳,突出一个“实”字。首先明确公开承诺的对象、形式、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采取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广大干群对承诺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稳定、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贴近工作实际。局机关党支部率先垂范,提出了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共同“创建五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等承诺项目。每名党员围绕“五带头”要求,结合岗位和本人实际,制定了个人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到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带头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人形象,每名承诺人都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就如何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出承诺。承诺内容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杜绝了讲空话、说套话现象。

履行承诺突出“干”。该局各基层党组织以“五个好”、“五带头”为标准,把公开承诺与基层党建相结合,把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归属感和荣誉感作为公开承诺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以及服务群众的本领和能力。

全体党员结合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让人民满意活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十件实事等要求,立足岗位实际,把公开承诺落实到“法律六进”、免费法律咨询、上门公证、入村进户调解矛盾纠纷、为弱势群体免费代理案件等服务民生的具体工作中去,以承诺促进实际行动,用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保障承诺要求“严”。该局采取公示制、群众监督制和定期评议制保障承诺内容的落实;对每位党员的承诺事项认真把关后,在单位公开栏和市司法局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要求每位党员在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会上,对自己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接受组织和其他同志的评议。今年年底,该局将集中开展一次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活动,对每名承诺人的践诺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将兑现承诺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确保承诺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签订公开承诺书,该局全体党员更加明确党员的义务,深刻认识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做到践诺于民,以饱满的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在全系统形成同创先进、共争优秀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