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药店货架上琳琅满目的日用品

□本报记者 赵 锐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直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数量也与日俱增,这不仅进一步优化了市区医疗资源的配置,也给参保人员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作为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的医保卡被称为“救命卡”,它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购药服务。然而,不少参保人员却将医保卡里面的“救命钱”用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保健品。而那些定点药店亦大开方便之门,大量购进各类日常生活用品等,市民手中的医保卡一下子就变身成了购物卡。针对这一现象,市医保中心日前对定点药店刷卡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46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记者对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个别药店“顶风作案”

在张仲景大药房,暗访人员购买牙膏后要用医保卡结算,营业员摇摇头说“不行”。在美锐东方京城大药房暗访人员拿了一包枸杞问营业员“可以刷卡吗”,营业员幽默地说:“可以,刷银联卡。” 随后,检查小组还对景福堂大药房等医保定点药店进行了暗访,营业员均表示不能用医保卡刷取非医保药。而在我市个别药店,暗访人员挑选了一些日用品和保健品,随手递上医保卡进行购买,收银人员接过后,并没有提示这些物品不能刷医保卡,便直接熟练地在电脑上进行了结算,不一会儿,打出的购药结算清单便“调包”成同等金额的药品品名和单价。

据了解,在这次检查的过程中,市医保中心对存在违规刷卡的10家零售药店实行暂停刷卡一个月的处理决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逐利导致“顶风作案”

“现在光卖药肯定不行,零售药店、平价药房已把药品利润挤干了,药店内卖些百货主要是方便购药的顾客及周边居民,同时也可以扩大药店的盈利空间。只有在医保卡上做文章,比如卖些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药店的销售额才会好一点。”一位药店老板说。在这种错误观念的驱动下,面对频频刷卡的消费者,部分过于追求经济效益的商家,自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保定点药店受利益驱使,寻找新的利润来源。为了方便群众购药,许多城市都给予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医保资格”。但部分定点药店将其当成了摇钱树,于是“药店超市”应运而生。

到目前为止,虽然有法规对医保卡的消费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药店经营日用消费品的行为。这正是部分商家得以打擦边球的原因。药店只要取得合法审批就可以经营百货,在这一“默许”下,追求赢利空间的药店商家自然不会放弃机会,纷纷在店中开辟生活用品柜台,以求在购药顾客身上获得“搭配销售”以赚取最大利润。此外,近年来平价药店越开越多,药店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给医药零售业带来了“洗牌”的压力。加之国家多次调整部分药品的最高限价,使得药店的经营利润不断下降,这同样是这些药店走“多元化”经营的原因之一。

部分医保定点药店之所以敢“顶风作案”,堂而皇之地为参保人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提供刷卡消费的便利,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主因,“卖保健品肯定比卖药品挣钱”。

代码“掩护”购物记录

在记者暗访中,药店在为一些日用品刷卡时通常会使用一些代码为参保人所购商品“打掩护”。“为了避免被查出,药店一般不会主动向顾客开具列有明细的医保结算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店只要不把医保结算单给消费者,医保部门就无据可查,也就无法进行处罚了。“拿医保卡去药店消费和拿银行卡去商场购物一样,都是交易发生后银行直接把钱划拨到商家的账户上,且交易明细单只显示交易的时间和总金额,不能显示交易的具体内容,而医保结算则是由药店定期向经办机构申报,这中间就有空子可钻。”

工作人员说,打击上述医保卡违规使用现象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取证难。这与信用卡消费的对账单差不多,只有单次消费总金额记录,至于具体的交易明细,只体现在消费小票上。对于这种情况,医保部门也无法监管,总不能天天到药店盯着吧。正是药店逐利的想法以及社会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漏洞为“套购”(用医保卡购买规定外的商品)现象提供了土壤。

预支“救命钱”弊病多

在暗访中记者了解到,个别参保人之所以会滥用医保卡,一个重要原因是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

随机采访的几位市民都表示,医保卡里的钱都是公家存进去的,反正这些钱不能折现,如果不用的话也是浪费。要是单单用来买药一时也用不上,在他们看来能够在定点药店刷医保卡买来保健品、化妆品和日常用品,是件“好事”。既实用又不用自己掏腰包,何乐而不为?

家住市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参加工作两年多以来一直没得过什么大病,医保卡里的钱就一直存在卡里。她想,这些钱放在卡里时间久了没准就没有了,又不能给其他人用,还不如趁早消费掉。虽然在药房里买的东西贵了点,但比去买一些现在用不上,时间长了又要过期的药品来说还是实惠得多。

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作为一种积累机制,医疗保险建立的目的,就是将参保者年轻时的部分收入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医保费一同积攒起来,一旦参保者出现大病症、在高额医疗费前入不敷出,或在其年老丧失劳动力需要医疗救助时,医保卡上的基金将作为“救命钱”保证其“有病可医”。 有的参保人对医疗卡认识不清,以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但这些钱看不见、摸不着,也不能支取,只有换成了实物才“实惠”。导致参保人只顾眼前的小“实惠”,而看不到长远的大利益。目前出现的医保卡“新功能”,带来的危害远远超过那一袋洗衣粉给参保人带来的利益。个别药店违规替参保职工划卡购买化妆品和家用电器等生活用品,且不说违反医保管理规定,单是价格就要比商店中同类商品高出不少,给参保人员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果用医保卡“套购”非医疗用品,势必造成医保资金的流失,影响大病统筹;另外,个人账户资金如果没有一定积累,一旦日后需要急用,只会面临“无米之炊”的尴尬,并有可能造成许多矛盾,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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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条规定,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有:一是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二是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三是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四是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五是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六是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保健品、化妆品根本不属于药品,更不是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化妆品、日常生活用品等都禁止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