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方 李 毅)今年以来,潢川县公安局积极创新公安行政调处机制,通过推行“1233工作法”,即“围绕一个目标,落实两个到位,做到三个加强,推行三种机制”,扎扎实实开展公安行政调解工作,开创了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的新局面。

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一号工程”。该局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规范派出所调解室建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落实“两个到位”,狠抓履职尽责。该局认真落实领导到位、保障到位,积极开展民警行政调解培训工作,通过学习群众工作“三懂四会”和民间纠纷调解方法与技巧、常用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派出所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做到“三个加强”,抓牢基础工程建设。一是加强调解室建设;二是加强人员配备;三是加强制度规范。

推行“三种机制”,狠抓调解工作。一是推行现场、警务室和调解室“三级调解”机制,落实派出所职责范围内调解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方法,规定工作时限,使派出所调解工作更加有序、有效。二是推行“三排查”工作机制。三是推行回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