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启坤
与人赌博本不该 输钱抢劫法不容
与人赌博,输钱离开后,指使他人返回现场抢劫,9月17日,光山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张某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0年2月3 日夜,张某同黄某、陈某在某招待所303房内赌博,次日凌晨2时左右散场,张某输了200多元钱。后张某指使李某等人持水果刀、木棒到303房内抢走现金1350元及三星手机一部,张某分得赃款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指使他人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系组织者,是主犯,且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