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高飞)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和支持农民新村建设,淮滨县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目标,以加强农民新村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科学合理地把2010年工作目标定为:开工建设农民新村60个以上,建成5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10个;对市级示范村及部分县、乡示范村,要求建成新型社区1个。《实施意见》对农民新村建设的规划选址、审批时限、评审费用、竣工验收、产权办理以及拆旧建新、土地整理、资金来源等都作了详细说明。为切实改善新村建设各项服务,《实施意见》对住建、国土、农业、卫生、水利、电力、电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作了具体界定,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为保障《实施意见》顺利实施,淮滨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并实行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研究情况,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