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泽元

正值水稻收割季节,记者在光山县孙铁铺镇采访时,看到河南省第一家“土地银行”——江湾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所流转的近3000亩土地上,一台台收割机“欢唱”着在田间来回奔忙,过去那种靠人工收割的场景不见了踪影。该村农民高兴地说:“过去一个星期的活儿,现在用村农机合作社的收割机,半天就干完了。”该村党支部书记江世学告诉记者,土地流转后,农民如果在合作社务工,还可获得劳务收入。

同样尝到土地流转“甜头”的平桥区洋河镇陆庙村村民冯治道向记者算了这样一笔帐,他家4口人,承包土地5亩,土地流转后每年的租金收入是2000元,农业综合直补收入是500元,自己在附近的企业打工年收入8000余元,这样老冯自己一年的收入就有万余元,是原来的近2倍。

其实,这只是我市在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推进土地流转、实行集约经营给农村生产经营带来广阔发展天地的缩影。

众所周知,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全市农村人口有540万人,人均耕地仅1.2亩,部分山区县人均耕地不足0.3亩。“靠种田填不饱肚子,搞单干富不了村子”,不少人不得不举家外出务工,并由此造成大量耕地撂荒。只有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实行集约经营,让种田者专心种田、务工者放心务工,才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成立以来,各县区把土地流转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突破口,通过农业化带动、合作化推动、机械化拉动、惠农化促动,采取“土地银行”模式、股份合作模式、企业租赁模式、能人承包模式,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我市先后制定了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印制了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文本,并成立了土地流转仲裁或调解机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使合同双方放心流转。在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在各县区成立了不同类型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土地银行,乡、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积极支持、大力扶持种粮大户、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租赁、承包、转包土地,扩大经营规模。特别是对种粮大户,在农机购置补贴、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培育土地流转龙头。土地流转催生了一大批规模经营大户,其中流转面积千亩以上的344户,全市还涌现17个全国种粮大户。息县彭店乡张庄村农民柳学友就是一个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他流转经营了3000多亩耕地后,通过土地整治、打井修渠、科学施肥、规范管理,土地产出率提高了10%以上,2009年收获粮食383万公斤,年纯收入80多万元。尝到甜头后的柳学友今年又扩大了经营规模,流转土地达到了1.2万亩。村里的农民不仅有了土地租金,还可以到柳学友的“庄园”或者到城里打工,腰包同样鼓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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